根据水利部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》(办水保【2020】160号)文件要求,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,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如下:详细信息见附件。 项目名称:汽车玻璃生产加工及销售配送项目。 建设单位:新疆元丰信华汽车玻璃有限公司。 地理位置:本项目处于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头屯河工业园三期,具体位于京 东智能物流园北侧,其西侧为王家沟河道、北侧为银缓路。项目区基本呈长方形,长约173.77m、南北宽约116.10m; 建设性质:新建。 投资:总投资 5000万元,其中土建投资3540万元,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。 建设工期:本项目计划于2026年4月开工、2027 年11月完工,总工期20个月。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:建设内容包括 5 栋建筑物,即:1#检测中心、 2#综合楼、3#粘接车间、4#和 5#标准化厂房;总建筑面积为13183.85m2,包括 地上建筑面积12538.92m2、地下建筑面积 644.93m2;建筑系数 46.08%,容积率 1.01%,绿地率0%。 拆迁(移民)安置与专项设施改(迁)建:本工程不涉及拆迁(移民)安置 与专项设施改(迁)建。 工程占地:红线范围内总用地面积为 2.005hm2,均为永久占地,占地类型 为工业区建设用地。工程临时占地 0.05hm2,主要为临时项目部占地,位于占地 红线范围外。 工程土石方:本项目挖填总方量3.62万m3,均为自然方,其中挖方总量为1.70万m3,填方总量为1.92万m3,借方总量为0.22万 m3,借方主要为垫层,来源项目区就近成品砂砾石料场采购,料场运距约30km,无弃方。
1、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汽车玻璃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�?送审�?Copy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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